新区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新区政府采购效率,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切实做好2019-2020年度新区图书类项目预选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选采购范围
(一)新区各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且采购预算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的非进口图书实行预选采购。
1.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图书类项目,采购人自行采购。
2.预算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图书类项目,采购人应在预选供应商库中自行择优采购,并获得相应的价格优惠和服务承诺。
3.预算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300万元以下的图书类项目,采购人要编列政府采购计划,在预选供应商范围内实施竞价采购。
4.预算金额在300万元(含)以上的图书类项目,采购人可在预选供应商范围内实施竞价采购,也可以采取公开招标。
(二)图书类项目中的外文图书、电子图书、教材及配套教学辅助用书、中外文期刊不纳入预选采购范围。
二、竞价采购规则
(一)采购公示。由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发布竞价公告,公布财政预算及采购需求,项目公告时间不少于5天,采购结果公告时间不少于3天。
(二)预选供应商报名。采购人可从预选供应商库中推荐不多于2家供应商参与网上竞价,系统从在采购项目公示期内投标响应的预选供应商中随机抽取3家(响应不足3家的则全部抽中,不再补抽)参与网上竞价。
(三)有效供应商及数量。有效供应商(指参加具体项目竞价,且对项目进行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下同)数量应不少于N+2家(N为成交供应商的数量),否则项目竞价失败。
(四)成交规则。采用“N+2”定标法,即以《采购结果确认通知书》形式列示供应商名称及报价信息发给采购人,由采购人对各报价供应商是否完全满足竞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判定后,在报价最低的前“N+2”家供应商中选择成交供应商,并分别说明不选择其他供应商的理由(选择最低报价者不需要说明理由),由行政首长在该通知书上签字,采购人盖章确认后,再送回集中采购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三、预选采购供应商
本轮新区图书类预选供应商入围数量共36家(详见附件1),供应商排名不分先后。
四、服务期限
本项目预选采购执行期为12个月,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实施。
五、实施要求
(一)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采购人要切实加强项目采购决策以及经费支出和审批管理,自主选择的决策过程档案资料应做好存档,以备查验。
(二)高度重视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备案管理工作,按照《深圳市亚博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工作的通知》(深鹏发财〔2019〕108号)的规定,及时做好合同公告和办理合同备案。
(三)加强合同履约验收管理,采购人在项目验收中发现产品质量达不到项目要求或供应商投标承诺时(以下简称不达标情形),应责令供应商在一定期限内按相应质量要求完成整改;同时,采购人应将不达标情形和限期整改要求一并报送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将视情况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该供应商作出处理。
(四)不得擅自规避适用范围、改变操作方法,随意提高采购标准,提出超越预选供应商采购范围的其他要求。
(五)在操作执行中,如有疑问或建议,可及时咨询和反映,电话:28333300。
六、监督与投诉
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将对预选供应商采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监督。各单位在执行中,如发现有违规行为,可向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反映,电话:28333287。
七、其它事项
为贯彻落实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的《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若后续出台的制度或方案与本通知不符,以新制度或方案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
1.亚博新区2019-2020年度图书类项目预选供应商名单
2.政府采购履约情况反馈表
深圳市亚博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2019年11月12日